●成本补偿原则
“热”作为一种商品,是通过人的劳动,通过锅炉等供热设备将供热企业用资金购买的煤、水、电等能源,转变成热能,再通过热网输配以及供热参数的置换最终供给用户的。因此,供热过程中消耗的一切费用需进行成本补偿。
●合理盈利原则
盈利是供热企业生产劳动者为社会劳动所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它是热价超过生产成本费用的差额,包括税金和利润两部分。利润是供热企业从热费收入中减去供热过程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和税金的余额,是供热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节约用热、保护环境原则
节约用热是指在热价制定时,不仅要与生产成本相对应,还要对用热的需求水平进行调节,使之服务于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合理差价原则
合理差价主要是考虑到热用户差价、用热量差价。热用户差价是因热用户的不同而形成的差价。居民住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学校的教学楼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于这类用户的采暖用热,应该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热价。而一些生产经营性建筑,如商场、餐厅、文化娱乐场所,以及一些经营性的公司,都是为了经营目的而建立的。对于这类用户,应按照当地社会资金平均利润来制定热价。用热量差价,是指因耗热量不同而形成的差价。
●因地制宜原则
我国的集中供热主要在“三北”地区,纬度差异大。各地区间的能源价格、人工费用及住宅耗热量指标不尽相同。因此必须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热价制定方法来确定当地的热价。
●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热价的制定应兼顾国家、供热单位、热用户三方的利益。对供热单位和热用户都应是公平、公正的。
●单一热价的制定
供热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收集各控制性样本(大于某一规模供热能力的供热单位)的成本和产热量,组成一定容量的样本,确定指导性的能源消耗量和合理的成本水平,最后按照统计学的方法,依据热价制定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热源热价、换热站热价及热力入口热价。
●两部制热价的制定
供热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收集各供热单位的固定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贷款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可变成本、资产保值金(以固定资产为取费基数,费率应控制在较低水平)、税金、热源设计容量和产热量,组成一定量的统计样本,按照统计学的方法,科学合理地确定固定热价和可变热价。
●热价的修正
确定了基本热价的组成后,还有一些问题会影响热价。
(1)热源不同的影响。目前集中供热的热源形式主要有热电厂集中供热、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分散锅炉房供热、独楼锅炉供热等形式,这些热源形式的不同势必影响到热价。
(2)不同规模的热量输送系统的影响。
(3)不同室内采暖形式的影响。
(4)房间位置的影响。在同一栋楼里,房间的朝向、位置、外墙面积,都对房间的耗热量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出售商品房时就应考虑到房间的热负荷问题,在售价上予以补偿;或者根据房间负荷算出不同的修正系数乘以耗热量来予以调整。
(5)内墙传热的影响。在有温差的相邻房间之间,热量会通过地面、墙壁传递,即存在户间传热。举例而言,有一个长期不交供暖费的住户,家中暖气已被物业公司拆除,但是通过从相邻房间传过来的热量,其室温却很少低于16℃。
因此,在热价制定的过程中可以以平均的耗热量为基准进行定价,再按照用户实际耗热量与平均耗热量的差距来上下调整热单价。
文章来源:供热制冷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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